冷戰結束之後,聯合國集體安全機制的困境越來越突出。在安理會的決策方面,大國一致原則導致的選擇性制裁和反應遲鈍問題日益凸顯。在軍事行動的執行方面,安理會缺乏及時和有效的管控手段。與此同時,戰略轉型後的北約以“危機應對”為路徑,開始謀求成為全球性集體安全機制。在“自願合作”取代“整體對外”,成為軍事干涉的決策基礎之後,北約的軍事干涉機制更加高效,但也更加危險。科索沃戰爭與利比亞戰爭都說明:聯合國與北約兩種集體安全機制的相容存在相當大的困難,但並非不可能。實現相容的兩個前提是北約的軍事干涉能夠獲得安理會的事先授權,並且安理會能夠對北約的軍事行動實施及時和有效的管控。當兩者無法相容時,考慮到北約集體安全機制的封閉性、進攻性和危險性,我們只有堅持安理會的權威才能真正保障世界和平。國際社會不應對聯合國集體安全機制失去信心。一方面,即使美國及其北約盟國也無法徹底放棄聯合國集體安全機制;另一方面,在推動聯合國改革的基礎上,通過遵守和完善《聯合國憲章》所規定的集體自衛權與區域辦法,兩種集體安全機制仍然可以實現相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