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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201701 (201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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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事檢察監督證據的運用規則
並列篇名
Rul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Evidence in Civil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作者
胡思博
中文摘要
民事檢察監督系為我國的本土性訴訟制度,其與作為監督對象的審判的重要區別之一在於證據規則。引發監督啟動所需、檢察機關書面審查核實原審證據所發現和調查收集所取得的三類民事檢察監督證據在保持客觀中立性的同時,可劃分為通用於所有案件和專用於部分案件兩類,並根據抗訴和檢察建議兩大監督方式的各自特點而產生效力差異。為此摒棄套用審判證據基本規則的錯位理念,全新建立檢察監督證據規則是繼續發展民事檢察監督制度的重要環節。
起訖頁
133-143
關鍵詞
民事檢察監督
、
證據規則
、
來源
、
範圍
、
效力
刊名
当代法学
期數
201701 (2017:1期)
出版單位
吉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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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航行特殊風險下船舶保險保證條款的適用與嬗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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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和解的法解釋論展開--《民事訴訟法》第230條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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