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教育部制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網要」,在108學年度正式實施課程綱要中,將國語文、本土語文(包括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新住民語文(包括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馬來西亞及菲律賓)、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皆列為「語文」領域,將東南亞7國語言列入國中小的正式課程中。國民小學階段,新住民語文課程,以東南亞國家之語文為主,學生將從本土語言及新住民語中,依其需求任選一種必修,每週一節。此舉教育部除盼能推動新南向相關政策之外,亦冀望新住民子女理解其母國的語言與文化,且亦能促進臺灣與東南亞國家的重要交流。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將東南亞7國語言列入國小必選課程,除了能使學生探索與了解東南亞國家的語文,亦能推動多元文化教育,也期許培育學生以後成為臺灣前進東南亞國家布局的小尖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