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民國89 年首次投放萬安(521)、及淩雲(522)兩艘軍艦礁後,由於為國內首次對千噸級大型船礁進行投放經驗,並無任何沉放技術之輔助作業參考,故採取人工海底門閥開啟沉放方式如照片-1。雖然任務尚稱圓滿達成,且其聚魚效果經一年多來的海底潛水調查結果,發現其效果極佳。但對於傳統上以海底門開啟方式進行投放作業而言,若沉放時造成單邊傾側則對沉放後其聚魚效益將有相當程度之折損。該施工法不論在爭取海上投放時效、技術操作以及外在天候風浪變數的掌握等皆不易有效控制;甚或有些除役艦在交接前早已將海底門焊死造成無法開啟水閥進行浸水,更遑論要達成穩定垂直沉放之目標。我國在首次投放軍艦礁前,業經漁業署派員考察美國聖地牙哥投放軍艦做為海上潛水休閒觀光目的之作業過程後,本公司再度專程派員前往加拿大與曾經參與該次投放作業之爆破工程師MR. Gebriel 請益爆破作業技術。由於對爆破材料及爆破技術被視為商業機密,故不對外公開。但經其指教後對利用爆破沉放過程及作業應注意之事項亦受益匪淺。本公司為促使90 年度三艘軍艦礁能有效及確實的掌握技術之改進及提昇,並經數月期間之相關爆破爆材收集、研究及諮詢相關國內外廠商後,最後確定採用應用聚能切割爆破技術方式進行軍艦礁之沉放作業,雖然90 年度由於爆材進口適逢美國911 事件無法達成切割索之順利進口,但在不得己狀況下大膽嘗試採用由國立成功大學資源所以一般工業用硝胺炸藥,依爆破聚能原理研製成之爆破切割盒進行沉放。雖然其使用藥量及切割的精確度上未盡如切割索來得理想,但在沉放後對軍艦礁沉放時間及穩定垂直沉放情形與設計時預估值比對下,卻已能達到完全精準的掌控目標。此項重大收獲也因此建立了對91 年度的另8 艘軍艦礁採用柔性切割索進行海上沉放十足的信心。本篇將對90 年度及91 年度軍艦礁之8 艘(90 年度3 艘,91 年度8 艘之前5 艘)先後兩次以國內、外不同的爆材進行海上沉放作業做為比較,並對其爆破原理及作業後之各項優缺點進行探討。由於篇幅關係並將於下一篇再對爆破作業之安全距離範圍、環境生態之影響及國外爆破安全規章法令與軍艦礁爆破沉放時之安全程度比較以及爆破技術應用於其他海洋工程展望做一檢討總結,希冀能借此機會使爆破方法推廣運用於海洋工程上,不論在技術之突破或國內日後訂定安全規章上或環境影響參考等多少有所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