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埠事業經營者提供其港埠設施與勞務為到港船舶提供相關服務 ,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以取得合理的報酬利潤,而其收取費用的標準就是港務局所訂定的港埠費率。港灣業務費率碼頭碇泊費乃是針對船舶佔用碼頭裝卸客貨所收取之費用,我國各國際商港港灣業務費率碼頭碇泊費項目自八十七年元月一日起,由「按日計費」改為「按時計費」的計費單位改變。這項計費方式變革的政策目標在於促使港埠費率合理化及促使船舶有效裝卸儘速離港,以提高碼頭週轉率。本文運用統計學上卡方適合度檢定方法,檢定碼頭碇泊費在改制後航商的碇泊行為是否隨之改變,即趨向於完工後立即開航,自行調整縮短碇泊時間以節省碼頭碇泊費的支出。研究發現,港灣業務費率是影響船舶進出港行為的重要因素,在碼頭碇泊費計費單位改制後各類船舶的進出港行為都隨之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