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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位於東亞的日本、韓國及中國刑事訴訟法制均有大幅的修正及變革。其中,日本刑事司法改革的最大特徵即是落實司法的民主化,除了刑事審判引進國民參審(裁判員制度)之外,關於制衡檢察官消極不起訴的救濟管道,修法賦予檢察審查會決議具有法律拘束力。而韓國亦於二七年四月制定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自二八年一月正式針對重大犯罪實施陪、參審混合制度。至於,中國刑事訴訟法應做全面性或局部的修正,刻正引起熱烈的討論,將來發展的動向,值得吾人觀察。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於二九年四月三十日及五月一日舉辦「東亞刑事訴訟法制發展動向學術研討會」,分別邀請日本同志社大學法科大學院三井誠教授就日本有關檢察審查會的運作狀況及修法動向、韓國警察大學李東熹教授針對韓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進行專題演講。並邀請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