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50年代開始,就能成功地以器官移植的方式來挽救器官罹患末期病變的病人;目前器官(如心、 肝、肺、腎等)或組織(皮膚、眼角膜、骨骼、骨髓等)移植在臨床上已 經是一種普遍受到肯定的醫療方式。也由於器官保存( organ preservation)方法的進步,組織分型與人類白血球抗原配對(tissue typing and HLA mapping)試驗的普及,以 及腦死定義逐漸被先進國家立法當局所採納等因素;不僅移植病人的存活率逐年提高,而且移植的器官也由原先的腎臟逐漸推廣到心、肝、肺等其他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