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據我們前往金門田野調查所得的材料,討論金門閩南語中ta2 這個語法成分。在金門閩南語,ta2 主要是在[NP1-ta2-NP2-VP]這類結構中作為引介名詞組成分(NP2)的介詞。從語義角色來看,ta2所引介的名詞組成分,其內涵包括:來源者(source)、標的者(goal)、受益者(beneficiary)、受損者(malefactive)和受事成分(patient)。本文的工作包括:1.根據田野資料,全面地描寫金門閩南語ta2 的語法功能;2.利用不同性質的早期閩南語文獻以及音韻規則對應,說明金門閩南語ta2 的語源;3.探索金門閩南語ta2 所經歷的語法化過程,並與漢語語法史進行比較,說明兩者的異同。本文的結論是:第一、金門閩南語的ta2 來自「同」,這可以從早期閩南語文獻及音韻規則對應得到證明;換言之,金門閩南語的ta2與臺灣閩南語ka6 並不同源,也不是方言變體。第二、本文檢討過去學者根據臺灣閩南語的現象所提出的語法化假設。我們認為,就類型學而言,閩南語是區分協同行為者介詞(即與同介詞,commitativepreposition)與非協同行為者介詞(non-commitative preposition)的漢語方言,協同行為者介詞並不直接演變為受事/來源標誌及動前賓語標誌。相對地,閩南語中的受事成分介詞是從「共有義」動詞語法化而來,與來自「聚合義」的協同行為者介詞在現階段仍然對立,是比較保守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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