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雜誌
200911 (174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論簡易判決之上訴程序兼評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台非字第二一號判例
作者
何賴傑
中文摘要
簡易判決經提起上訴,地方法院合議庭認應為無罪判決諭知者,應改依第一審通常程序審判。其所為判決,應屬「第一審判決」。從結論而言,本判例值得贊同。但不能侷限於無罪情形,只要簡易判決違反刑訴法第四五一條之一第四項但書第三款規定者,第二審法院即應自為第一審判決。另只要違反刑訴法第四四九條第三項規定,第二審法院所為之第二審判決,應受第四四九條第三項規定限制;如須諭知超過刑罰限度之判決,第二審即應改依通常程序為第一審判決。
起訖頁
284-297
關鍵詞
簡易判決
、
訴訟條件
、
事務分配
、
第二級刑事程序
、
簡易程序第二審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0911 (17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博弈事業之組織型態及其管制
該期刊-下一篇
評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六年度上易字第二二號「强制罪」刑事判決兼論病人生命身體法益的處分與醫師緊急救治義務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