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離婚協議——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30號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情事變更原則乃誠信原則之下位概念,乃私法上之一大原則,當事人於訴訟外或訴訟上為主張,均無不可。其於訴訟上主張者,不論以訴為請求,抑以抗辯權行使,皆為法之所許,祇要情事變更之事實發生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法院即應依職權公平裁量為增減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效果之判決,毋庸由當事人另行起訴
起訖頁 1-3
關鍵詞 離婚協議情事變更房屋使用借貸轉借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609 (2016:9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不動產物權經登記——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73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加班——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76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