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灣地區而言,在一社區內或是其周遭附近一定有「學校」這個單位,也就是說學校是社區中的一部分,所以在推展社區休閒運動上,學校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政府鼓勵國人在工作之餘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提昇生活品質。然而國內運動場館普遍不足,透過開放學校運動場館,提供民眾休閒運動使用,來解決此一問題。學校運動設施與場地設施應更朝向社區化方式(鄭榮源,1991),除提供學校從事教學活動外,配合社區的需要成立社區運動公園。在如此特殊的發展特色中,學校體育運動設施無論從使用的功能、頻率與方式亦或是活動空間與日程的安排來說,學校運動場館都是社區整體運動區塊的中心(鄭光慶,1997),其承擔學校大部分的體育專案活動、教學與訓練任務,同時也是社區民眾休閒運動的良好場所(Jensen,1992),因此學校運動場館可稱作學校發展的最佳公關代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