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簡牘的陸續出土,彌補了以往相關文獻記載之不足,是研究秦漢時期歷史極為珍貴之第一手材料。湖北江陵張家山出土的《二年律令》內容涉及了西漢初年政治、經濟、軍事與社會生活等多方面的記載,這些資料是漢代歷史研究的基礎材料,透過與文獻史料的比較,不僅能進一步釐清當時律令之面貌,也提供了漢代歷史研究新的線索及擴大其研究面向。《二年律令‧戶律》部分的記載內容,以當時民事關係之法律規章、社會型態與百姓的生活情況為主;包括戶籍管理、授田居宅、財產繼承等相關記載。這些律令之記載,顯示出當時政府對於龐大帝國的社會秩序,所採取的管理原則,以及社會階層劃分的時代性。本文從《二年律令‧戶律》的條文中,歸納出幾個特點:第一,對於高爵位者的特權優遇。第二,對於人口控制的重視。第三,連坐、糾舉相互監督。第四,維護傳統封建倫理體系。第五,重典明令以治民,律令之間能兼及民情所需。這些律令特點也成為漢代社會發展、變遷的關鍵因素之一。此外,藉由《二年律令‧戶律》與睡虎地秦簡的比較,也可檢視出漢代律令與秦代律令之異同及其中的承襲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