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作《孟子師說》,旨在發明其師劉蕺山思想,然亦隱然可見其檢討朱說,矯正當時治學流弊之期待。值得玩味的是,宗羲對於經其詮釋之蕺山思想宗旨頗具信心,認為可以作為檢討朱說之判準,正是在此思維脈絡下,《孟子師說》之著述意義不僅是「補所未備」,亦在宋明理學發展進程中,具有特殊價值。本文乃以《孟子師說》文本中對於蕺山思想之詮釋內容作為問題視域,採用蕺山《孔孟合璧》文本與《孟子師說》文本對應探討,尤其專重於宗羲與蕺山二人有關「仁義」命題之討論,以說明宗羲對於蕺山思想之理解與詮釋,主要是在其對朱熹注說進行反思之過程中建立完成;並且嘗試勾勒出在《明儒學案》撰述之前,宗羲對於蕺山思想之繼承、內化與發揮之軌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