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講求主體超越的莊子哲學而言,以「解消對立」為主要關懷的〈齊物論〉可說是居於核心地位的篇章。它作為一探究價值根源的論述,不但是實現逍遙生命的文獻根據,也是消弭人世爭亂的理論基礎;所以在把握莊子思想的進程裡,對於此篇的理解不啻為最重要的環節。在此體認下,本文以「發生機緣」為切入點,著手考察「齊物論」一名之意涵,認為此篇主旨不僅在於弭平「價值判斷」層面的衝突,而更在於解消作為判斷根據的「物論」之對立;斧底抽薪,由存有觀的層次超越是非,而達致價值觀點的並存(兩行)。此一態度化為實踐,便是「喪我」觀念的提出。莊子要求主體從心知的層次著手,將執著於價值分別的成心解消,此工夫即稱為「不知」;在主觀上能做到「不知」,則在客觀上即表現為「因是」,而能與物無對而順物自然,實現「與物有宜」的和諧。這「和諧」並不只是現實經驗層次的「消弭衝突」而已,事實上,它也是主體生命擺脫繫累的「逍遙無待」之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