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自從中國大陸實施經濟改革後,法學教育亦有顯著進步,至二七年年底,在法律人才方面,法律系學生達三十多萬人,研究生八萬餘人,博士生六千餘人。在課程方面,以政府指定之十六門法學專業科目為基本課程,配合各校特色發展重點發展方向。在教材方面,有政府統一認可之專業書籍,在國家考試上有一定之影響力。本文介紹一九四九年後中國大陸法學教育之發展過程、重點置於其法學教育之模式、教學方法及國家考試制度,探討彼此之相互關係。最後就兩岸關係緩和後,中國大陸法學教育對台灣之影響提出若干建議,作為未來國家考試及法學教育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