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悲劇結果,人們傾向於單純歸因來理解情緒上難接受的結局,例如久病厭世或罹患憂鬱症等。與癌症死亡相較,自殺死亡相對罕見,自殺死亡重要危險因子的人群歸因成份(populationattributablefraction)相對為低。從危險因子篩檢的角度,對於自殺死亡的預測均有可觀的偽陽性,防治工作若僅由高風險策略切入,效率並不一定卓著[1]。面對危險因子眾多,發生機率低,一旦發生衝擊巨大的自殺問題,有效防治工作需同時結合高風險與一般風險策略,針對不同自殺風險的個案,需要有不同方式的多層面介入,包括「全面性」(universal)、「選擇性」(selective)、以及「指標性」(indicative)策略,並且以自殺防治「守門人」(gatekeeper)概念貫穿整體防治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