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最近許多上市、上櫃公司股票之市場價格,跌破了公司股票之票面金額。由於資金需求,許多公司原預定發行新股募集資金,但礙於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禁止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再加上金融機構對此類公司之授信亦趨於保守,因此這些股票市價低於票面金額之上市、上櫃公司,由於無法發行新股募集資金,公司營運因資金短絀而發生財務危機。另一類公司之營運上屬於正常,然而因為整體證券市場表現不佳,公司股票之市場價格受到拖累,甚或跌破票面金額,使得原先之現金增資計畫,被迫暫緩實施或取消,因無法依計畫取得資金,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