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二九年三月十八日發布對美國可口可樂公司收購中國大陸滙源果汁集團有限公司之反壟斷審查公告,決定禁止此項經營者集中,此案例乃是中國大陸「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第一個未獲通過之案例,引發外資併購議題受到關注。由於中國大陸並非就併購事項採取單獨立法,而是散見於各「二級四類」之法規範中,加上中國大陸目前就企業法仍是採取涉外與國內(中國大陸)「雙軌制」之立法模式,更增添法律適用之複雜性。因此本文將針對中國大陸複雜之外資併購法規範進行體系架構分析,並探討中國大陸對外資併購所採取之行政管制, 俾增進讀者對中國大陸外資併購法規範之瞭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