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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短評
20130218 (201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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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和解契約之法律性質
作者
元照研究室
中文摘要
日前一名李姓婦人因先生過世繼承問題與婆婆鬧上法院,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和解筆錄記載亡夫遺產二百萬元由李婦繼承。李婦到楊梅秀才郵局欲依和解內容提領亡夫定存,孰料郵局黃姓經理表示和解書不具法律效力,縱法院已發函確認,黃姓經理仍再以「兩造應一同到場」、「和解書與定存金額不符,不能提領」等理由拒絕李婦提領。李婦求助民意代表張○彬了解後,黃姓經理之百般刁難疑與其和李婦婆家熟識有關,張○彬希望郵局能查清原委。本文則欲藉本事例加以討論和解契約之法律性質。
起訖頁
1-3
刊名
時事短評
期數
20130218 (2013:7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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