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牛津大學網路研究院教授Viktor Mayer-Schonberger2015年於《大數據:隱私篇-數位時代,「刪去」是必要的美德》指出,「遺忘」將是大數據時代的重要概念,要讓大數據更有價值,第一步是取得資料當事人信任。但如果科技無法做到徹底遺忘,是否要因此限制資訊利用?考慮到社會發展趨勢與隱私保護必要性,歐盟除將於2018年實施更嚴謹之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 GDPR),也努力拓展資料合理利用可能性,於2017年3月提出「資料保護衝擊影響評估」(Data Protection Impact Assessments, DPIAs)指導文件草案,提供自我檢肅(self-censoring)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