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法國著名數學家、理論物理學家與哲學家龐加萊(Henri Poincare)在他《科學的價值》(Der Wertder Wissenschaft)一書中寫道:「科學發展不同於城市改造,後者總是毫不留情地把舊建築推倒以便給新的高樓騰出地方。它更像是動物的進化,不斷地改變著自己並最終變得面目全非。同時過去幾個世紀文獻的痕跡又總是會被重新發現。因此並不能認為,已經過時的理論是無果且無用的。」在龐加萊寫下這段話的時候,刑法學犯罪論體系理論基礎的發展正處於幼年期,而法哲學理論則更是處於不斷地變化之中。法學理論為了證明自己屬於科學的範疇而以自然科學為模板致力於進行範疇的分類、概念的界定以及體系的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