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只有在多少有些過時的詹姆斯‧邦德的電影中,我們才會看到那種打算單槍匹馬毀掉整個國家的瘋狂惡人。與之相比,國際犯罪的實際情況是由較大或較小人群一致同意實施的,其(或多或少)是有組織的活動。這種活動有時是在正式的集體領導下進行的,但更多的是以一種相當混亂並且無計劃的方式實施的,由一種傷害或摧毀其他群體的共同願望所驅動。今天的國際犯罪實施者範式已不再是20世紀30年代和20世紀40年代的德國國家社會主義者(NS)組織,具有相當容易界定的領導階層和等級制度、集中的有計劃的犯罪活動,以及明確的種族滅絕意圖,更確切地說,國際刑事法庭所面對的犯罪表現為一大群人實施突襲、攻擊以及暴行,他們由一種共同的「形勢」莫名其妙地相互聯繫起來,而不必然受一個宏大的總體計劃所驅動。前南斯拉夫的種族清洗以及非洲中部武裝組織對村莊和城鎮發動的突襲就是典型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