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雜誌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五一九號/保稅區事業銷售無須報關之非保稅貨物至國內課稅區時應由銷售貨物之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並依營業稅法三十五條報繳營業稅
作者 月旦法學雜誌編輯部
中文摘要
"財政部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台財稅字第七六二三三號函示所稱……,係主管機關基於法定職權,為執行營業稅法關於營業稅之課徵,避免保稅區事業銷售無須報關之非保稅貨物至國內課稅區時逃漏稅捐而為之技術性補充規定,此與營業稅法第五條第二款所稱進口及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前段對於進口供營業用之貨物,於進口時免徵營業稅均屬有間,符合營業稅法之意旨,尚未違背租稅法定主義,與憲法第十九條及營業稅法第二條、第五條第二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均無牴觸。"
起訖頁 200-201
關鍵詞 釋字第五一九號無須報關非保稅貨物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法第三十五條營業稅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0102 (69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五一八號/農田水利會水利小組成員間,就費用分擔、管理與使用,基於慣行,適用私權關係原理,如有爭執應循民事訴訟解決
該期刊-下一篇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八號—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合約屬繼續性供給契約,得類推民法第二百五十四至二百五十六條,終止將來之契約關係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