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與書寫普遍被認定為中國文明與文化發展的核心,書法藝術在中國的藝術傳統中亦最受尊崇。然而,在二十世紀初以來受西方藝術史模式影響下的中國藝術史論述中,書法始終處在一種頗為尷尬的地位。它幾乎不具任何表象功能,卻又非裝飾藝術,在西方藝術類別中找不到能與之相應的對象。當試圖借用西方藝術史的理論架構──例如「再現」論述──來討論傳統中國藝術時,書法的獨特性使其格格不入;而當嘗試以「現代化」的觀點來探究近現代中國藝術的發展時,書法又顯得保守而毫無建樹。這種情況不僅讓西方學者普遍忽略書法的重要性,亟欲為中國藝術的發展建立完整史觀與理論架構的中國學者亦對之缺乏興趣。因此即使二十世紀中期以後,學界援引西方論述與方法,在中國繪畫及工藝美術等領域取得可觀的研究成果與突破,書法史的探究長期仍侷限在相對狹小的學者圈中,亦多環繞文獻考訂、作品整理及真偽鑑定等原有議題,自成體系卻少能與其他領域對話。這個情況在近十年來有較大的改變,首先書法作品的物質性(materiality)與書寫內容漸漸受到重視;其次是贊助人與市場的研究抬頭;再來是關心重點由書家個人的創作活動擴及典範的複製與流傳等問題。這些新鮮的角度讓書法史與文化史、視覺文化論述等領域開始建立起連結。另一個繞富趣味的現象是,我們看到在當代藝術的創作領域中,許多藝術家從「傳統」的書法與漢字書寫中轉化出「當代性」。相對於二十世紀初書法藝術在「現代化」潮流下的尷尬景況,世紀末則見證了漢字書寫與傳統書法在「全球化」趨勢中獲得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