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教育與民主政治的進步,使消費者開始覺醒,主動地組織團體,採取行動以保護或申張其應有的權益。醫療服務,以其直接關係個人之生命與健康,其良窳特別為病人及其家屬所關心,實為理所當然。民眾關心醫療服務的事實,由本省逐年增加的醫療糾紛案件亦得窺知一斑。醫療糾紛訴訟其實不是現代化文明的產物,很早以前非洲部族裏,即有巫醫醫治酋長之子失敗,為逃避嚴酷責笞而不得不溜之大吉的例子。雖然「醫師保護病人,正如法律保護被害人」,但若醫師惡意或過失致病人受到損害,法律也只好取代醫師保護病人。然而醫療糾紛之是非判斷,因涉及醫學倫理、專科知識及醫療預後之不確定性,是探究醫療糾紛過失問題,必須多所瞻顧,方能適中切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