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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
200512 (200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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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UDRP中姓名權人作為原告的舉證義務研究
作者
鄢斌
、
朱柯
中文摘要
隨著2000年第一起涉及國際網路域名與姓名爭議的案件以來,WIPO作為ICANN所制定的 “爭議解決服務提供機構”,在適用UDRP解決網路域名與姓名權爭議時形成了一系列固定的規則。其中,姓名權人作為原告的舉證義務包含了域名與投訴人所享有權利的商品商標或者服務標記相同或者混淆性相似;被投訴人對該域名並不享有權利或者合法利益;被投訴人註冊與使用域名同時具有惡意等三個方面。由於UDRP對於姓名權的保護相當不利,我們有必要仔細研究該三項舉證責任,以便於在國際爭端中合理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起訖頁
12-15
關鍵詞
網路域名
、
姓名權
、
UDRP
、
WIPO
刊名
科技与法律
期數
200512 (2005:4期)
出版單位
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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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與經濟相結合的機制要靠法律保障--法國、荷蘭科技法律制度考察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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