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集中處理場所,其特殊性在於同時扮演著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雙重角色。科技的進步大大降低了證券交易成本,傳統的“場內”集中化市場開始向多元化“場外”交易市場轉型。激烈的競爭格局進而推動著證券交易所所有權結構從“會員制”向“公司制”邁進。“公司化”後的證券交易所需任針對待更加突出的力ˋ衝突難題,割除可能造成差別對待的監管職權成為解決這一棘手矛盾的不二法門。我國證券交易所行政干預色彩較濃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公司化”改革的條件已基本成熟。同時,美國證券交易所的歷史演變及現代革新帶來的啟示值得我們深思、借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