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人口販運被視為當代的奴役,嚴重侵害人權,故各國政府無不進行國際合作,制定政策及立(修)法,共同打擊此種嚴重罪行。聯合國於二年通過打擊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之補充議定書」,對於問題的解決,總算有了清楚的輪廓。同年,美國國會通過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法,正式確立對抗人口販運的三P政策。所謂三P政策即指政府應從防制(Prevention)、起訴(Prosecution)及保護(Protection)三方面著手,遏止人口販運。本文以下就我國立法院於最近通過之人口販運防制法中關於被害人保護及安置的重要規定予以分析評價,並嘗試提出整個保護架構的構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