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金融業統合監管模式和資本市場統合法的誕生使全球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這場發生在全球範圍內對金融資本市場發生根本變革的資本市場統合法運動仍方興未艾。資本市場統合法的基本立法原則主要是由現行的商品類、機構類規制轉換成對「經濟實質相同的金融功能」進行「統一規制」的功能性規制;擴大有價證券的範圍;強化金融消費者利益保護機制。透過日本和韓國以及英國和德國資本市場統合法的比較,中國大陸金融業的「大部制」法制改革和資本市場統合法的借鑑必須要和中國大陸既有的政治、金融、經濟、法律、社會和文化環境相吻合,中國大陸應保持相當的猶豫和深思熟慮,逐步實現金融規則現代化的大變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