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危言聳聽,請注意!司法法西斯主義的幽靈即將來襲!法務部近日推出「妨害司法罪章」的刑法修正草案,因內容有重挫刑事人權之虞,正反論戰激烈。此事發生在國際人權日前夕,又正是兩公約施行法起步之際,在一片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的祝頌聲中,反對修法的聲浪顯得格外刺耳且反諷。草案第172之4條對於審判或偵查時,為不當之言詞、動作、或違反法官、檢察官之命令或指揮、或妨害司法程序之進行者科予刑罰,用「刑罰」措施保護法官、檢察官不容冒犯,爾後當事人及其律師在法庭上最好溫良恭讓,否則隨時有被以「行為不當」移送法辦的危險。也要奉告太過盡職的律師要有冒著犯罪危險為被告辯護的心理準備,在被告未判有罪前自己可能反而先被判罪。可預見辯護律師在刑罰陰影下未辯先驚,要使被告獲得強有力的辯護勢成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