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歐巴馬的父母在1960年結婚時,種族通婚在許多州仍然是違法的•黑人仍然是美國的次等公民。但民權運動已經從五○代勇敢地開始挑戰那個歧視的體制。整個六○年代,美國正在黑暗與理想之間劇烈地變動著。當變動停止後,六○年代並未隨之終結,而是深深決定了後來四十年美國政治的主軸。1961年出生的歐巴馬,是真正的「六○年代之子」。但當時他還是孩子,而且不住在美國大陸上,不算真正經歷那個時代。直到他大學畢業,投身民權組織,前往芝加哥組織黑人社區,算是承接六○年代民權運動的道路。但是當他投身政治後,六○年代之子歐巴馬一直試圃超越六○年代留下的兩個主要政治分歧,雖然未必能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