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ERM)係遍及企業各層面之過程,該過程受企業的董事會、管理階層或其他人士影響,用以制定策略,辨識可能影響企業之潛在事項、管理企業之風險,使其不超出該企業之風險胃納,以合理確保其目標之達成。風險和機會主導企業價值形成,風險不利於企業價值的創造或維持,機會則有助於企業價值之實現。而企業風險管理所要處理的就是如何管理好風險與機會,這不僅是一個企業成功經營的重要課題,且連帶影響投資人、員工等利害關係人。因而2009年,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要求美國公開發行公司揭露董事會如何監督企業風險管理,內容包括董事會於企業風險辨識,風險胃納及風險管理上所扮演的功能等。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也於2011年12月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亦為規範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有效之風險管理機制,以強化公司營運之控管,而新增第四十三條之一:公開發行公司宜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建立有效風險管理機制,以評估及監督其風險承擔能力、已承受風險現況、決定風險因應策略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顯示企業風險管理之重要性,透過建立有效之風險管理機制,可以強化公司營運之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