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大陸期刊
核心
科技与法律
201310 (2013:5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電視綜藝娛樂節目的作品屬性認定——“非誠勿擾”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評析
並列篇名
Identifying Entertainment TV Programs as Copyrighted Works
作者
劉岭
中文摘要
隨著電視綜藝娛樂節目的發展以及收視率提升所帶來的顯著經濟效益和品牌效應,圍繞電視綜藝娛樂節目所產生的法律糾紛逐步增多,法律關係日趨复雜。由於電視綜藝娛樂節目創意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以及對節目權利屬性的認定存在分歧等原因,司法實踐中對於不同類型電視綜藝娛樂節目作品的定性方面也存在著審理難點。對此,可以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關於“作品”和“製品”的相關規定,按照不同類型電視綜藝娛樂節目在創作過程中“獨創性”的程度,予以區別認定。
起訖頁
85-89
關鍵詞
電視綜藝娛樂節目著作權法作品製品
刊名
科技与法律
期數
201310 (2013:5期)
出版單位
中國科學技術法學會
該期刊-上一篇
認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侵害知識產權的基本思路
該期刊-下一篇
論在先申請可比照現有設計作不侵權抗辯——李健開訴黃澤鳳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評析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