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自施行以來,對於諸多產業均產生很大衝擊,校園個人資料處理亦難置身其外,按教育機構基因執行其教育之任務,蒐集處理大量之教職員生個人資料,其中又以學生個人資料為最大宗,對於這些個人資料的不當利用,可能導致學生遭受他人揶揄、嘲弄、騷擾,甚或受制於知悉其私密之人,而對其將來造成深刻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學校因承擔教育任務,也有義務讓學生瞭解和尊重個人之資訊自主權,因此更凸顯校園個人資料保護之重要性。由於德國法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有完整的規範,實務上對於學校之個人資料保護亦累積豐富之經驗,在法令落實或實踐上可能面臨之問題均具有相當之參考價值。本文擬先從德國個人資訊自主權之概念的形成和開展為引述,其次就德國有關學校個資保護之規範體系為介紹,而後以德國常見之學校個資保護問題為例,包括學生個人資料之蒐集儲存或利用和未成年學生的個人資料保護問題,教師居家或於私人領域處理學生個人資料之規範、校園監視錄影器之設置和肖像權與個人資料保護之關連,均為本文討論標的。最後就前開有關德國法和實務之論述,是否得作為我國處理相關問題時之參考和借鑑為說明,以代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