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案件(malpractice,以下簡稱醫糾案件)主要分成兩類,一、廣義的醫療糾紛/醫療爭議事件(medical dispute):係指患 者或其家屬對醫療結果不滿意,而追究醫護人 員是否有法律上責任(實務上多半為過失責 任);二、醫療疏失(medical error):醫護人員執行醫療行為有過失,但與醫療損害結果的因果關係其實往往不能確定。近年來在臺灣 醫學界,不管哪一類事件,都有逐漸增加的趨 勢,不僅成了臨床醫護人員痛苦的來源,其所引發的種種問題,如「高風險科別找不到醫師」與「避免醫糾案件的過度防衛醫學」等,也是整個社會必須正視的重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