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光大證券案引發了證券領域的一次震動,事件的各個環節都充滿了爭議和討論。其中,光大證券是否構成內幕交易更是在各界都引發了廣泛的討論。本案的不同之處在於,涉案的內幕信息和最終的交易行為都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直接相關,而關於本案的爭議歸根結底也產生於證監會從現實需要出發的處理已經突破了現有法律的解釋和適用。以此出發,本文結合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自身特點和打擊內幕交易行為的根本目的進行分析,得出更加適宜的認定包含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在內的各種證券的內幕交易理論和規制方法,以期最終對現有法律的解釋和修改提出建議,並指導執法活動的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