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有關現代社會家庭的研究都強調,家庭的功能逐漸被其他的社會機構所取代,但是家庭仍是個人重要的社會資源,是個人社會化的起點,也是個人私密情感的重要場域。很多可以由其他機構所代為滿足的需要,其實仍是以家庭為分配的對象,再進而落實到個人。舉例而言,學校教育的確取代了許多原由家庭持行的個人社會化功能,但是每個人仍是作為家庭的一個成員而進入學校,學生在學校的表現或對學校的適應,也要看家庭所提供的各項支持與學校教育之間的互動或配合程度。在筆者參與的研究計劃中,有半數國中教師問卷訪問所反映的困境都與學生家庭有關,包括了家長完全依賴,不當的家長,很難連絡與不配合的家長,以及指揮和要求的家長。在青少年的研究中,究庭自然是重要的起點,上期專題的前三篇論文便針對著家庭因素與青少年不當行為間的關係。第一篇論文(簡稱侯文)目的在探討家庭結構與家人關係二者之間對青少年偏差行為影響的相對關係,第二篇(黃王文)與第三篇(吳陳文)則進一步討論家庭關係是否會造成特定的個人特質,分別是自我概念與反社會特質,以及這樣的個人特質是否導致青少年的偏差行為。似乎,在家庭與青少年行為之間,探尋其中介機制,是該三篇論文所指陳的研究方向。本來想就三篇的主要發現提供綜合的討論,可惜是力有未逮。而這三篇論文,或是樣本數小,或是只側重母親的影響,再加上一些變項上的瑕疵,使得其研究發現都有必要再行推敲。在家庭結構、家庭關係與青少年偏差行為之間,加入一些中介的影響機制,是很值得持續深入分析的。唯有如此機制的澄清,才足以對青少年問題的理解或處遇提供較切題的處方。這篇讀後感只是就各篇論文的主要發現引申出想法、質疑或建議,或有助於未來此類課題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