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研習美國憲法者,莫不研習《聯邦黨人文集》,因為聯邦黨人之主張乃美國憲法思想精粹所在。聯邦黨人中聲名最著者,為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約翰•杰伊(John Jay)與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1787年5月至9月,應邦聯國會之邀請,北美各州派出代表討論《邦聯條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的修改,經過激烈之討論,會議廢棄了原有的《邦聯條款》,代之以《合眾國憲法》。按會議決議,新憲法由各州代表大會審查批准,若獲九個州代表大會之批准,新憲法即可生效。彼時各人對新憲法之態度迥然有異,有積極支持著,有激烈反對者。支持新憲法者自命為聯邦黨人,而名其辯論對手為反聯邦黨人。聯邦黨人贊成新憲法之主張,多由上述三人撰寫文章,發表於1787年10月至1788年8月間,並於1788年由漢密爾頓編輯出版。《合眾國憲法》的最終生效,實際標識聯邦黨人之勝利,麥迪遜諸人亦被視為憲法之父而名垂青史,《聯邦黨人文集》亦從此風行於美國及世界。而反聯邦黨人對憲法之反對,自被斥之為保守迂腐,其主張只有作為批判鵠的之價值,其聲名自然湮沒無聞。1963年11月,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教授郝伯特• J.斯托林致信該校出版社,建議編輯出版反聯邦黨人之著作。1977年斯托林將其編輯的反聯邦黨人文集(《反聯邦黨人全集》)交付出版社,爾後於當年去世。《反聯邦黨人贊成什麼》乃斯托林為反聯邦黨人文集所著導論,亦有單行本行於世。斯托林教授一反傳統觀點,對反聯邦黨人給予深刻之同情,且力主反聯邦黨人之歷史地位應與聯邦黨人等齊,當同為美國的建國之父。此書一出,人們不得不思考,為何在近兩百年後,斯托林會極力為反聯邦黨人正名,憲法研習者的目光不同尋常地投向了一群辯論失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