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台灣社會學會第四十一期通訊中拜讀了唐文慧教授的一篇文章(什麼是「母系社會」、「走婚」和「偶居」?--用一個摩梭女孩的故事為例),唐教授在該篇文章中大量引用及肯定楊二車娜姆(以下簡稱娜姆)對摩梭文化的論述,並希望將娜姆的作品當作教材,豐富本地學生的經歷和開拓一扇性別與社會的窗。此舉令筆者擔憂不已,因為筆者也恰好閱讀過娜姆的書,但是看法卻與唐教授南轅北轍。去年(2000年)因為研究需要,參看了坊間許多關於摩梭(mosuo)的著作,娜姆的書是其中之一。當時筆者身處雲南省麗江地區寧蒗縣永寧鄉,並住在摩梭家庭進行研究。娜姆的書令筆者印象深刻,原因除了身為摩梭人的娜姆對摩梭文化詮釋過當,污遭了摩梭文化外:更嚴重的是書中反映了許多誤導的觀點。諸多繆誤,將在下文中一一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