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旨在探討OECD範本注釋在稅收協定解釋中的角色。文章首先介紹了⋘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中關於條約解釋的規則,並列舉了這些規則中所提及的一些解釋因素。接著將OECD範本注釋分為稅收協定締結前的版本和締結後的版本。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所規定的各種解釋因素,作者分別論述了這兩種版本是否與稅收協定解釋具有相關性,並說明其理由。最後總結認為,對於締結前的版本,如果稅收協定條款是以OECD範本為基礎,就可以認定締約國意圖使該條款具有OECD範本中的涵義,並以其注釋的解釋為準;對於締結後的版本,只有在特殊的情況下,才能扮演一個作用有限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