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要融入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並尋求與法治文明的融合之路。生態文明與法治文明都是物質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三種基本文明不斷綜合演化的結晶。兩者在歷史發展中的有機統一、在理論研究中的暗相契合、在實踐建設中的內在耦合,奠定了融合的歷史基礎、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生態文明與法治文明的融合表現為生態法治文明,它是生態文明法治化與法治文明生態化的產物,具有精神、制度和物質三個層次。同時,它是生態文明的重要組成、法治文明的新類型,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方向。生態法治文明的理論基點應在立足於生態人的基礎上兼顧人的複合性,價值取向是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的和諧,基本範疇包括專門化生態立法、生態權利義務法律關係、生態法律責任,以及立法的生態化、執法的生態化和司法的生態化等,制度體系上應加強對生態利益的保障與衡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