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從我國一起真實的執行案例入手,對稅收優先權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由於稅收的發生缺乏公示性和確定性,第三人無從知曉其存在及具體數額,稅收優先權會對民事交易安全構成威脅,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合理期待利益。另外,稅收的公益性和風險性並不必然支持稅收優先權。在世界範圍內,稅收優先權制度呈弱化趨勢,有的國家甚至早已將其取消。更何況,在中國的稅務實踐中,稅收優先權制度運行效果並不佳。筆者認為,不妨取消一般性的稅收優先權。如果稅收具有費用性,或者是一種共益債務,則不妨賦予特別優先權。此外,稅收強制執行客觀上排斥了其他債權人,產生了稅收優先受償的效果,這也有利於促使稅務機關積極履行職責,維護稅款安全。內容提要:本文從我國一起真實的執行案例入手,,對稅收優先權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由於稅收的發生缺乏公示性和確定性,第三人無從知曉其存在及具體數額,稅收優先權會對民事交易安全構成威脅,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合理期待利益。另外,稅收的公益性和風險性並不必然支持稅收優先權。在世界範圍內,稅收優先權制度呈弱化趨勢,有的國家甚至早已將其取消。更何況,在中國的稅務實踐中,稅收優先權制度運行效果並不佳。筆者認為,不妨取消一般性的稅收優先權。如果稅收具有費用性,或者是一種共益債務,則不妨賦予特別優先權。此外,稅收強制執行客觀上排斥了其他債權人,產生了稅收優先受償的效果,這也有利於促使稅務機關積極履行職責,維護稅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