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派之爭是刑法理論發展的內在動力。最近有學者主張以行為功利主義為哲學立場的“行為功利主義違法觀”,從多種角度對違法領域中的二元行為無價值論(規範違反說)展開批判,“行為功利主義違法觀”成為一種有力的學說;也有學者主張“規則功利主義刑法觀”,並將“行為功利主義違法觀”對稱為“行為功利主義刑法觀”。但主張“規則功利主義刑法觀”的學者基本贊同“行為功利主義違法觀”在違法領域的基本立場,這實際上放棄了行為功利主義與規則功利主義在刑法學中的主戰場--違法性領域,二元規範違法論者也沒有對行為功利主義違法觀展開學術反批判。以具體行為一時一景的具體功利效果為衡量標準的“行為功利主義違法觀”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而以符合規則的“類”行為的長遠和累性功利效果為衡量標準的“規則功利主義違法觀”具有相對合理性,應當成為我國違法性理論重構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