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文本是一種價值與規範體系,其存在形式表現為文本之上、文本之下、文本之內、文本外外,構成完整的價值與規則體系。“82憲法”體現了讓社會治理回歸制度理性、弘揚人性旗幟的目的,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對民眾權利保護訴求的積極回應和滿足,是對人的尊嚴、制度理性的恢復與塑造,30年來中國社會的轉型是通過憲法實現的。我們要肯定憲法的正當性、合法性,尊重憲法文本,堅持憲法的基本立場,從文本出發思考、解釋與解決社會生活中的憲法問題。在未來的社會治理中,應當保障憲法的規範效力,以我國憲法文本為基礎,建構解決我國問題的解釋技術、解釋程序、解釋理論,關注實踐中的憲法問題,突出憲法的調整功能與社會問題的憲法化,在憲法與社會的互動中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