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壇憲草之孔教入憲,既關涉最宏大的時代變換,又觸及最微小之個體心靈,因此引起當時最激烈的立憲爭議並泛溢於社會各界。本文試圖利用天壇制憲的原始史料,走進制憲語境,梳理雙方之共識與爭議,以發現孔教入憲的歷史語境、時代問題與解決方案,即孔教入憲的發生機制與規範結構。孔教入憲的制憲討論凸顯了近代立憲者對民性與國情的判斷,在民國理想與國民現狀的巨大勢差中,教的提升、整合與支撐功能被不斷強調。只要勢差不變,教的發生機制就必然內嵌於憲法之中,並具體落實為可接受的憲法規範,發揮其獨特的功能。而且,教的規範結構形成了近代中國憲法的核心功能,凸顯了近代中國憲法的二元正當性以及中國近代轉型的復雜與艱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