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鄉村自治的推行促使了紳權性質的改變,由一種非正式權力化為正式權力。同時,紳權與國家權力的關係也在相關自治法律的規範下走向制度化。在制度的框架之下,鄉紳階層因籌辦鄉村自治而得以彰顯權力。但此時的紳權非但沒有像改革者所期望的那樣發展成民權,從而進一步構築鄉村自治的真正社會基礎,反而造成鄉紳治理模式導化為鄉紳統治格局,並成為近代中國國家政權建設的嚴重阻礙。由此。國家權力不斷打壓紳權,後者則因為喪失其存續的社會根基而抵抗日益式微。在國家與鄉村社會同時背棄的境遇中,紳權最終走向了消亡。近代中國在國家建構和民主建構的兩難中最終選擇了前者,而鄉村自治從形式到實質都不復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