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從甫通過的馬爾他性別人權法「性別認同、性別表現與性別特徵法」禁止對出生時性別不明的陰陽兒進行性別指定與生殖器手術談起,說明性別人權與陰陽兒醫療介入的關餘,簡述陰陽人醫療與陰陽人人權運動產生的歷史脈絡,期望作為一個溝通的橋樑,幫助台灣醫界暸解,到底是什麼樣的生命歷程讓陰陽人需要走出原本被醫生幫忙保護隱形的處境中站出來發聲呢?陰陽兒醫療又與性別人權運動有什麼關條呢?醫療的幫助違反了什麼樣的陰陽人人權呢?陰陽兒的性別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他/她們到底發出了什麼樣的聲音呢?陰陽兒醫療典範與觀點或許可以開始傾聽與納入當代陰陽人人權運動的心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