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教室
200807 (69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國家賠償法:第四講國家賠償的方法、範圍與當事人(下)
作者
林三欽
中文摘要
依據國賠法第五條連結民法第一九二條以下之規定,國家賠償請求權人係指權利受損害之人民。此之所謂「人民」包含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依據國賠法第十四條1之規定,公法人亦得擁有國家賠償請求權,例如地方自治團體因監督機關之違法監督措施,以致於自治權受侵害2。若國家賠償事件造成被害人死亡,則得請求國家賠償者包含「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針對慰撫金,民法一九四)、「扶養權利人」(針對扶養費,民法一九二Ⅱ)以及「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民法一九二Ⅰ)。
起訖頁
41-51
關鍵詞
國家賠償法
、
損害賠償請求權人
、
特別權力關係之人
、
賠償義務主體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807 (69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憲法訴訟「訴訟類型」:第二講「人民聲請釋憲」:各項程序要件(上)
該期刊-下一篇
財產犯罪:第一講概說:所有權犯罪與侵害整體財產之犯罪(上)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