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學上的觀察,一個人在斷氣後、心跳逐漸停止就會死亡,到十九世紀末期醫生也注意到人死亡時,瞳孔對光反射會消失。因此,傳統判定死亡的基準為當一個人發生永久性的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及瞳孔對光反射消失時,則被判定為死亡。近年來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呼吸和心臟的功能不良時往往可用高科技機器來維持,對於那些腦部嚴重的受損呈現深度昏迷而藉由機器維持呼吸和心跳的病人,他們的死亡判定就發生很大的因擾,因此學者們重新來探討死亡的定義。根據第一章的陳述,個體死亡的型態可分為三種情形: 一. 心臟死。二. 肺臟死。三. 腦死。到底那種器官的功能是人類生命現象的基本要素?以現代的科技應有辦法將被砍頭的人的頸動脈和脊椎動脈接合以防血液流失,在這種情況下心臟可能還會跳動好幾個小時,也許有人會認為無頭的人,仍有生命功能所以還活著;但以人的生命立場來說,這個個體已經無頭腦,失去人性,雖然保持生物體的心肺功能,其生命達到不回歸點,無法挽救回生,只可認為是還有心跳的屍體。現代醫學認為大多數的死亡是逐漸進行的過程而非一個時點或決定性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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