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應用心理研究》邀請我撰文回應〈組織敘說探究:議題及方法論之反思〉(洪瑞斌、李志鴻,2010)專題時,我有些躊躇。在方法層次上,我是典型的量化學者(而且多半作實驗法研究),因此和敘說之間有著頗大的距離;在研究領域上,我的研究領域以社會心理學為主,和組織固然有關,卻屬不同領域;因此是否有資格對此專題作評論,我有些猶豫。但是回想自己的背景,似乎又和質化方法與組織領域脫不了關係。1996至1998年間,我在輔大應心所就讀碩士,有幸躬逢質量之爭最熾熱的時候,雖然最終我選擇了量化作為研究道路,但也因此對科學哲學有了些許思考。2001我進入了政大心理系工商組博士班,理應走向組織心理學領域,後來卻因興趣之故轉而投向社心研究。因此我和質化方法、組織領域都有一種擦身而過的緣份,於是我以一種「人在曹營心(曾)在漢」的心情,來回應「組織敘說探究」專題,提出自己淺薄的看法。我回應的出發點很單純:如果組織心理學研究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解決組織實務問題,那麼組織敘說能否達成這個目的? |